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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襄阳4名干部被通报
樊城区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
2.樊城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局长杨晓青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问题。杨晓青任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占用政策性住房二套。2020年5月,杨晓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由相关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3.樊城区公安分局中原派出所民警赵俊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赵俊在中原派出所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对象钱财6000元。因赵俊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5月,赵俊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樊城区太平店镇沈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龚建修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龚建修任沈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套取国家资金用于沈河村公务接待及其它开支。2020年5月,龚建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尹梦媛
责任编辑:彭梦迪、周群、曾雄飞 校对:苏琦琦
审核:周嘉宾、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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